京華時報訊(記者敖曉波)海聯訊欺詐發行再發酵。因平安證券在推薦海聯訊IPO過程中未勤勉盡責,未按規定對海聯訊IPO申請文件進行審慎核查,從而未能發現海聯訊虛構收回應收賬款和虛增收入的事實,其所出具的保薦書存在虛假記載。證監會近日對公司和保薦人下發了處罰通知。
  經證監會查明,平安證券存在的違法事實包括:平安證券出具的保薦書存在虛假記載、未審慎核查海聯訊公開發行募集文件的真實性和準確性等。
  根據證監會處罰通知顯示,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、性質、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,對平安證券給予警告,沒收保薦業務收入400萬元,沒收承銷股票違法所得2867萬元,並處以440萬元罰款。
  此外,對保薦人韓長風、霍永濤給予警告,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,撤銷證券從業資格。認定韓長風、霍永濤為證券市場禁入者,自證監會宣佈決定之日起,5年內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上市公司董事、監事、高級管理人員職務。  (原標題:海聯訊欺詐發行再發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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